第B2-3版:经验交流

看天台,

怎样用“五步法”推进村级民主决策

  近年来,天台县通过探索,创立了以“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
  “五步法”就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具体分五步进行:一是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村民提案两种。集体提案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提出。村民提案由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提出,内容为涉及本村发展、稳定等村级重大事务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民主议案。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审查提案,对一般性事务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召开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走访座谈等,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需提交表决的事项,并拟定表决方案;对于牵涉面广,涉及若干个村或需报批方可实施的项目,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前,还需实施报审制,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三是民主表决。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四是创业承诺。表决通过的事项作为村干部年度或届内的工作目标,由村“两委”集体向全体村民作出创业承诺,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干部。五是监督实施。村“两委”通过村务公开、年中汇报、年底述职等形式将决议实施情况向村民通报,接受村民监督。
  “五步法”的推广实施,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从“两张皮”向“有机衔接”转变,提高了村级组织的领导能力。二是基层民主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三是村级事务参与从干部“一头热”向干群“两头热”转变,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近年来在“五步法”的助推下,该县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村庄面貌大变,已有18个村建成了省、市级小康示范村,199个村建成了初级型和谐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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