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松阳县以宅基地整理复垦为立足点,结合下山脱贫、地质灾害搬迁等惠民工程,积极开展旧村改造,全年共立项批复土地复垦项目79个计3026.8亩,已有71个项目2410亩通过了验收,有效盘活了农村存量土地,拓宽了发展空间,走出了一条开源与节流并举、新农村建设与集约用地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方面农村村庄布局紊乱、“空心村”及村内宅基地闲置等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广大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对此,该县经过深入调研,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旧村改造、加快农民异地转移、鼓励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资金补助。对以村为单位拆除危旧房单体项目占地面积在3000-5000平方米、5000-1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每平方米25元、30元、35元的标准,奖励该村集体。建立多余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地力培育激励制度,一年内在复垦耕地上种农作物的,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是搬迁扶持。对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整村搬迁的农民,在完成原村宅基地整理复垦的前提下,给予每人不少于3500元的补助。10户以下的小规模自然村整村搬迁,优先予以立项。对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整村搬迁的农户,整合省、市补助资金,给予每人不少于1万元的补助。区域位置较好、交通便捷的村庄,通过旧村改造盘活的宅基地,在满足本村村民建房需求后,剩余宅基地用于安置“下山脱贫、整村搬迁”村民。
三是规费减免。项目建设中涉及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规费,一律予以减免或返还;涉及行政规费以外的费用,只收取工本费。。
四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对旧村改造与宅基地整理复垦中的小额信贷适当放宽条件,予以政策倾斜和利率优惠。对工作积极性高、村集体经济薄弱、需通过信贷筹措启动资金的村庄,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
五是项目倾斜。旧村改造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民引用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兴林富民”等各项惠民工程紧密结合,各专项经费优先向旧村改造倾斜和配套。
在县乡村三级的合力推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下,松阳县旧村改造与宅基地整理复垦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有效盘活了农村存量土地,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二是有效拓宽了建设用地空间,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有效破解了农民建房难问题,促进了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