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版:经验交流

看绍兴县,村级集体经济怎样壮大

  近年来,绍兴县坚持把“有人管
  事”和“有钱办事”作为新农村和农村
  新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2008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5.55亿元,增长10%,平均每个村(社)151.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372元,增长12.6%。到去年底,村级资产总额达46.71亿元,集体净资产达37.37亿元。全县已建成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38个、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56个、县级新农村建设先进村136个。
加大激励力度 扶持村级经济发展
  扶持发展物业经营。该县着力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5亩以内土地指标,用于异地集中建造集体物业用房,并给予每平方米350元的资金补助,镇(街道)也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经济薄弱村利用贷款建设的,全额由财政贴息扶持。对有条件建设家庭工业集聚点的村,建成厂房全部二层及以上的,县里给每个点补助25万元;建成的全部厂房在三层及以上的,县里再给予30万元的补助。为鼓励物业经营,村物业收入纳税后,县财政留存部分全额返回给镇(街道),由镇(街道)按物业经营收入的8%奖励给村。
  鼓励开展土地流转。去年,县财政安排560万元专项资金,对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进行土地流转的村,按流转规模大小,给予20万元至40万元的奖励。
  实行财政转移支付。自2006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上一年经常性收入10万元以下村的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补助。
  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经济薄弱村改善基础设施。对经济薄弱村当年新建公厕、新建垃圾集中房、安装路灯、道路硬化、立面改造等公益(基础)设施项目,按总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
建设异地物业 增强村级经济实力
  建设异地物业,实现脱贫增收。近年来,该县坚持把建设物业特别是推行“异地集中建购物业”作为年经常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增收、增强村级“造血”功能的主要模式。去年,专项安排200亩用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其中109亩用于村级物业用房、家庭工业集聚点、外来人口公寓和农贸市场等建设项目。
  坚持多种形式,拓展物业经营。引导和鼓励有区位优势、有经济基础的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做大做强物业经营,不断增加村级稳定性收入。如对一些紧邻城区和集镇的村,指导他们依托区位优势,兴办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对一些有产业优势的村,鼓励通过兴建标准厂房、产业园区、家庭工业集聚点,在发展个私经济的同时壮大集体经济,对一些位于大市场、大企业周边的村,鼓励开发仓储等配套服务产业;对有闲置房产、场地的村,鼓励通过引进企业、服务个私等办法,盘活资产,提高集体资产运行效益;对一些县城、集镇周边和开发区附近的村,引导把土地征用后获得的货币资金,通过投资入股、购买房产、合作开发等形式,开展资本经营,获得固定回报。
  注重资源开发,增加收入来源。在抓好物业经营的同时,该县还通过开发利用土地、矿山、水电、旅游等资源,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对企业占用的集体土地,坚持收取土地使用费;对部分有矿山资源的村,鼓励以公开拍卖转让或招租的形式创收;对山区有水库的村,鼓励建设小型水电站;对一些旅游资源较丰富的村,鼓励开发旅游资源,发展农家乐;对有荒山荒地、废弃杂地的村,鼓励实施土地整理、宅基地整治。前两年全县土地整理净收益达27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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