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华生认为,造成贫富差距的重要成因之一是城乡财产差异。改革开放之初,城乡之间尽管有2.57倍的平均收入差距,但是当时的城乡居民的财产差距并不会比这个数字高。
“当时城镇居民基本不拥有住房,都是租公房住。主要家庭财产就是价值一二百元的老‘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而当时的农民家庭一般拥有自己的住房,自行车也相当普遍,同时还占有一块宅基地和自留地。”华生查到的数据显示,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4.2平方米,农村人均8.1平方米。
“但是,截至本轮城镇房地产价格大涨之前的2008年,仅城镇居民人均拥有的房产价值已经是农村人均房产价值的10倍以上。”华生说,“可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乡差距主要并不表现在基本稳定并逐步有所缩小的收入差距,而是表现为在原先基础上至少又扩大了4-5倍的财产差距。”
城乡财产差距的急剧扩大,成了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转型的主要障碍,也是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所面对的难题。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