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等专家研究发现,从1980年到2005年,我国经济每增长1%,会占用2万公顷左右的农地。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党国英举例说,从1965年到1984年,日本GDP每增长1%,占用农地只有2500公顷左右。“也就是说,中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是日本的8倍左右。”
“这表明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土地浪费问题非常严重。”党国英说。“而根本的原因,还是土地的价格太低,便宜得来的东西不会有人珍惜。”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此计算,耕地变为建设用地,每亩成本通常不过数万元。
我国规定占用多少耕地就要补多少,但补的耕地基本都是通过山上开荒来实现的。这样补充的耕地与被占用的耕地在质量上是不可同日而语。党国英认为,虽然现在的耕地面积在保障粮食安全上不存在问题,但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耕地不嫌多,只嫌少。
(摘自《半月谈》 2010年20期 高远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