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现有湿地总面积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9%,但“湿地常被误解成沿海荒滩,或被当作低价值土地盲目开发。”广东省林业局有关人士说,尤其在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冲突时,更是理所当然地被填埋造地,或随便将之围垦为种养地,比如填滩造田、挖塘养鱼、种蕉种蔗乃至开发建设房地产等,导致广东省内湿地面积迅速减少。
为此,广东正在酝酿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选取了六个湿地作为试点。将分别评估湿地利益相关者因湿地保护而受损的程度,经专家论证后按“一区一制”的方式制定生态效益补偿方案,分别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力争3年内在全省全面铺开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叶石界/文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