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文摘

一个没了城管的县 城

  提到城管,人们脑海里马上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群身穿执法制服的人,蜂拥而上,不由分说将小贩的货物和三轮车搬上执法车。乱罚款、乱收费、暴力执法几乎成了城管的代名词。
  然而,在河北省元氏县,这种场景已成为历史。这不是因为元氏城管执法文明,而是元氏城管已被依法撤销。如今,该县的现状如何?记者进行了跟踪调查。
  令人揪心的现状
  10月23日,元氏县,距离这个县城的城管监察大队被取缔已过去了3个多月。一位踏三轮车的师傅说:“没有城管,城里热闹多了!”
  上午10时,元氏县城的“样板街”淮阳大街与兴华路十字路口,小商贩牛文礼从农用三轮车上将一个个装着白菜、豆角、黄瓜、辣椒等各种蔬菜的塑料筐搬下,沿着街道摆放,足足摆了近2米长。在他的身后,是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的办公大楼,楼顶上“元氏城管”四个大字赫然在目。
  就在牛文礼忙得不可开交时,马路对面的菜摊已悄悄地摆上了,随之而来的自行车修理铺也支了起来。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也来“凑热闹”,摆上一盘象棋,杀得天昏地暗。随着晌午气温的升高,观棋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元氏县原城管监察大队所在的这个十字路口顿时沸腾起来。
  同样“热闹”的还有鑫丰商厦门口。鑫丰商厦是元氏县的老剧院所在地,也是元氏县的商业中心之一。中午11时还不到,十几辆小商贩的三轮车一字摆开,将鑫丰商厦门前的广场围得水泄不通。有卖冰糖葫芦的、炸鸡柳的、台湾烤肠的,还有卖陕西凉皮、蒙古奶茶、白吉馍夹肉、煎饼和烤红薯的,俨然一个“中华小吃大全”。卖白吉馍夹肉的下岗职工张晓敏对记者说:他一直在这里摆摊,好几年了。没有城管给她带来的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可以随处摆摊,不用交每月300元的管理费了”。
  城管被取缔后,长春路被当地人称为“批发一条街”。为了吸引顾客,很多老店铺都将商品摆到了门口,道路两侧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小商品琳琅满目。一辆辆农用机动三轮车横在马路中间,小商贩们干脆将车厢四周的挡板放下,直接在车上支起了摊位。农用机动三轮车小商品摊位连成一条望不到头的长龙,将长春路一分为二,过往的汽车不得不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边鸣笛一边一点一点地挪动。路边一个用砖头堆成的水泥坑里,垃圾正被当街焚烧,黑烟弥漫,风一吹,发出一阵刺鼻的焦糊味。一块锈迹斑斑的告示牌孤零零地躺在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后面的地上,上面写着“由此向西严禁摆摊设点元氏城管宣”15个大字,无人理睬。
曾经的城管三个月前被撤销
  其实,元氏县的城管有11年的历史。
  据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前大队长张志民介绍,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成立于1998年10月。1997年之前市容市貌的管理分散于工商、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效率十分低下。
  从今年6月2日《石家庄日报》对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的报道来看,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成立后,在改变县城脏、乱、差现象方面业绩卓著:共拆除违章建筑8600余平方米,清理违法小广告26000余条,清运垃圾16车,清理乱贴广告11300余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也就是在同一天,河北省电视台曝光了元氏城管向20多辆“村村通”客车乱收费事件。这起乱收费事件惊动了河北省委有关领导,要求石家庄市纪委严查。2009年7月10日,石家庄市委有关部门作出决定,撤销张志民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职务,对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依法予以撤销。
  一夜之间,元氏县成了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城管的特殊城市。
元氏城市管理陷入“囚徒困境”
  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被撤销的消息传出后,城管迅速成了元氏县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城管撤销了好。城管太不像话了!他们除了罚款、打人、啥都不干。最好永远没有城管!”市民刘海强说。这位多年来一直跑元氏县到赞皇县路线的客车司机曾经多次领教过城管的“厉害”。
  但一位两鬓斑白的老人不这样认为:“太乱了,简直太乱了。没有城管都乱套了!”这位老人指着长春路连连摇头。他告诉记者,长春路原来是元氏县城老城区的主干道之一。县工商局、税务局、商业局等政府机关部门以及元氏新城实验学校都坐落在这条街道上,街道整洁、秩序井然,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代表着元氏县的形象。
  元氏城管被撤销的事情同样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搜狐网对元氏县城管被撤销这件事进行的网上调查中,有三分之一的网友认为“这种不正规的城管,撤销了反而是造福百姓”,“对城管一直就没有好印象”的网友,竟然超过四分之一。但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撤销是撤销了,但是城管份内的那些事情,又由谁来做呢?”
  同样的疑问也出现在张志民和他的城管队员中。“处分我,我没有意见,怎么能把城管大队撤销了呢?”张志民自始至终都表示不理解。即使是在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被撤销的3个月后,还是没有一个城管队员相信:“一个县城能离开城管?”
  元氏城管被撤销后元氏县坊间一度流传,县政府准备成立城管执法局。但是,官方对此至今仍保持沉默。一位卖煎饼的小商贩的话道出了元氏县城市管理目前所面临的处境:“其实城管还是需要的,但他们不能乱打人,乱罚款,乱收费。”
(摘自《民主与法制》2009年第23期 王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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