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开始,中国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在争议中走走停停。如今,这轮改革再次起步。今年4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下称《指导意见》)。由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制定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相关权威人士透露说,诸项改革可能于今年内陆续出台。
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将出的《指导意见》主要是理顺国家、企业、老百姓三部分的分配结构关系,同时也包括二次分配中财政收支中拿出多少用于社保、教育等问题,甚至三次分配中的慈善事业也都涉及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苏海南表示。
“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而初次分配政策是这次《指导意见》出台的重点。《指导意见》将会提出要在初次分配中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国家发改委社会学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此次收入分配调整是双方面的,高的要往低处调,低的往高处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摘自《中国经济周刊》王红茹/文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