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新渠道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中小外贸企业是指上年度或本年度有出口实绩的中小企业。
  根据上述公布的办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采取三种支持方式,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并给予不超过担保额2%的资助;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奖励;支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可按照不超过地方政府出资额的30%给予资助。
  财政部表示,将综合考虑各地区外贸出口、中小外贸企业数量、担保业务开展等情况,一次性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并拨付资金。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熊剑辉/文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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