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小姐在一家知名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护肤品,并获赠4件其他化妆品。回家仔细查看后张小姐发现,4件赠品上标注的“EXP.”均为2015年7月。
“有效期至2015年7月,那不就等于马上要过期?”疑惑之下,张小姐打电话到化妆品店询问。“店员答复说,EXP.表示化妆品的最晚开启日期,开启后还能用一年。”张小姐说,她对此很疑惑。
“EXP.是expiry date的缩写,中文意思为限期使用期限,也就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商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保化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规定,化妆品的有效期可以用两种形式表示,一种是生产日期加保质期,另一种是生产批号加限期使用日期。“限期使用日期是一个时间节点,意思是截止某个时间节点前使用,超过这个时间点就不能用了,它常用expiry date或者EXP.表示,也有简称为失效期的。如EXP.201507即表示要在2015年7月前使用。”
“没有最晚开启日期的标注。”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有效期(如24个月)表示一个时间段,指的是产品在不开封情况下,从生产日期到失效日期的时长,而实际上,很多化妆品在开启后,由于和空气等外界环境接触,保质期还会缩短。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及使用情况选择适当有效使用期的产品。 寿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