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商务部等多部委日前联合调查了跨国种业企业进入我国的情况以及外资对种业市场的影响。“调查报告还在起草中,大多数参与调研人士的建议并不是要限制外资种业企业的发展,而是要求加强对其监管,尤其是要对有垄断行为的国际种业企业实行产品最高限价等措施。”近日,一位接近调查组的消息人士透露。
此次调查发现,许多国际种业企业依托其资金、研发、核心技术、品牌、营销、服务等优势,通过并购和合营等方式在加快向我国种业渗透,从新品种研发、繁育到种子生产、销售等各方面都开始本土化,甚至通过在我国建立试验站、示范基地,加快争夺国内种业人才,占据我国种业市场的高端。
“有些国际种子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后,先以较低的价格向农民推销种子,或者免费让农民试种,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我国农业发展对这些跨国公司的依赖。”上述消息人士称。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迅速占领我国种子市场,许多外资或国际种业企业把目光瞄准了国内具有种质资源、生产设备和营销网络的种业企业,加大并购力度。该人士说,许多国内种业企业的排头兵被国际种业企业并购后,名义上是中方控股,但核心技术、高层管理人员都掌握在外资手中,实际上是由外资控制。
据了解,美国先锋公司在我国推广“先玉335”的过程中,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联系粮库、饲料厂和玉米加工厂,甚至与部分饲料厂和淀粉厂联合试验,引导玉米消费企业认识这种新品种玉米的优势。
“反观我国本土的种业企
业,争夺国际种业市场的能力
却显得不是很给力,甚至在国内种业市场都节节败退。”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士说。
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一方面,外资企业凭借其优势不断挤压我国种业企业的国内市场空间,加大国内企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我国农业发展对国际种业企业的依赖和跨国企业对我国种子市场、种业企业乃至农业的控制,影响我国种业乃至农业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
(摘自《华夏时报》陈岩鹏/文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