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养老“双轨制”导致不同群体退休金可能相差数倍

  由于制度设计等历史原因,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形成了“双轨制”的现状,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在“双轨制”养老模式之下,工作性质相近、年限相同的职工,从企业退休和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可能相差数倍。
  天津的陈霞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条件:父母都是退休公务员,自己在一家国企工作,女儿在大学毕业后也进入了一家知名外企上班。但一谈起养老,陈霞同样忧心忡忡:“我们所在的企业效益虽然不错,但退休后和公务员的待遇同样没法比。”
  按照现在的标准,像陈霞这样相当于科级干部的国企主管在退休之后,每月的退休金再加上公司根据工龄、级别发放的补贴,拿到手里总共也就3000元左右。而同为科级干部、但以公务员身份退休的陈霞父亲的退休金每月至少也有4000多元,而按陈霞的话说,“这还是因为老人退休得早,现在退休拿得会更多。”
  养老双轨制,不仅直接影响人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更影响着人们的择业观。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把目光投向了更稳定、更保险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不断升温的“公考热”就是证明。
  为了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过大等问题,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七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看,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但企业职工与公务员退休金的差距仍未明显缩小。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从全球看,一国之内不同人群、行业间存在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是正常的,许多发达国家也有这样的制度设计。关键在于所有模式的执行效果应该是基本公平、公正的,保障全社会每一个公民老年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各类生活困难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让每个人生活得踏实,是制定和实施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目前看来,双轨制造成的差别确实过大,有失公平。
  (摘自《人民日报》北岸/文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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