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修改基本农田规划

要报国务院批准

  日前,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召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指出,目前市县新的土地规划修编正在进行中。要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划定基本农田,真正落到地块和农户。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修改或调整,都要报国务院批准。
  此外,国土部要求各地要在经依法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标示出基本农田所有权界线、地块及编号等基本信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摘自《财经》 200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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