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我省放心消费指数处较高水平

去年达到0.8509

  在3月15日我省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发布了2018年省放心消费指数和2019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7项举措。
  据悉,2018年,我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全省联动,全域推进,全程督导,全民惠享”的建设局面逐渐形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全面铺开,放心消费建设领域不断拓展,放心消费建设的经营生态不断优化。全省放心消费指数达到0.8509,比上年增长5.79%,处于较高水平。
  去年,“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亮点纷呈:新版《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正式实施,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等15种新兴智能产品列入新增目录,其中住宅电梯为全国范围内首次纳入“三包”;全省69个县(市、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累计发布投诉公示近2000期;共查处非法消费类广告案件6100余起;召回缺陷消费品147万件(套);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59个,“品字标”企业累计达到556家,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获批数和命名数全国第一;全年累计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5609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143家。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采取7项举措推进放心消费建设:
  加快“放心消费”提质拓面。全年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在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五类放心目标创建的基础上,开展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放心化妆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健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金机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引导阿里巴巴、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知名电商平台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48亿元。督促和指导电商平台完善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使用规则。
  深化“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在湖州市先行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发布《浙江省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常态化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综合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假冒山寨问题,严厉打击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
  遏止“保健”市场乱象。持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直销和非法传销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欺诈老年消费者的不法行为。抓实保健食品直销行业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省内非直销保健品企业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先行赔付金。
  开展“放心计量”行动。对全省放心农贸市场的在用衡器、加油站的加油枪、出租车计价器实施强制检定“零遗漏”,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1000批次以上。整治验光配镜行业乱象,保障青少年近视零二次伤害。
  严打价格欺诈行为。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全面整治青蟹等水产品过度捆绑和包装问题,严格规范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行为。
  推进“放心消费”创新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展放心消费试点工作。围绕“消费放心迎亚运”,在杭州开展“诚信经营亮牌”试点,探索建立以投诉、举报以及相关部门查处情况为依据的评价机制;在台州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试点,推动全域、全业、全程消费环境提升;在嘉兴海宁开展“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承诺”试点,从消费端倒逼生产端品质提升。
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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