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我省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打击十大类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期两个半月的全省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至2月底。行动以“放心消费、守护安全”为主题,围绕食品、日用消费品、餐饮年夜饭、特种设备、药品器械等五大执法领域展开。这是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开展的首次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将重点查处以下十大类违法行为: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侵权假冒商品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
  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突出对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与服务的违法广告监管;
  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消费侵权行为。以非法会议营销、免费体验为手段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侵害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弱势消费群体合法权益行为;
  计量违法行为。生产、销售列入目录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等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等行为;
  传销行为。以“消费返利”等为幌子,利用新经济、新业态名义开展的传销行为;传播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广告、信息,以及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非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无证使用、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验、超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等行为;
  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器械行为。无证经营及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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