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为民办事既要“堵”更要“疏”

  □赵畅
  每到岁末年初,重庆、四川、贵州等地的群众家家户户都有熏制腊肉、香肠、柴火鸡等年货的风俗。各种腊味用松柏枝点燃后的浓烟熏过后,浸染上一层浓郁的松柏香,格外诱人。腊肉味道虽好,但熏制时容易污染空气。为满足群众熏制需求,又不影响环境,重庆市政府部门变“堵”为“疏”,向环保装备公司定制了一种“无烟环保腊肉熏制机”,这一作为收获了群众很多“赞”。
  重庆的做法启示我们,面对类似事情,基于环保考量,“堵”——禁止传统的熏制习惯,固然需要,但除了“堵”,更要着眼于“疏”——留出必要的既环保安全又保留传统韵味的熏制升级通道,依靠科技创造熏制新工艺,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情感慰藉。
  然而,与其对应的是,一些地方借口“为民服务”而任性“一禁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打着“维护群众利益”的招牌而干着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其实,这不仅是一种滥作为的懒政,更是乱作为的昏政。久而久之,不啻会影响群众利益,而且会造成干群关系对立,以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民办事,必须遵循有“堵”有“疏”、“堵”“疏”结合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对群众负责。须知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美好生活”不仅包括吃饱穿暖,更要吃好穿好行好住好,而且还有“非物质”的需求。有时一味地“堵”,未必就是政绩,只有树立起“疏”的理念,善于从小事、难事、具体事抓起,时时回应群众呼声,事事维护群众利益,处处解决群众困难,才是最大且可持续的政绩。
  有道是,“‘政’,乃众人之事、公共之事;‘绩’,乃成就、功业”。干部谋政绩,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尽应尽之责、为应有之为;而干部之所以能创造政绩,就是因为履行了人民意志、得到了群众支持。因此,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努力在“堵”“疏”结合中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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