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期待更多农村空置房“活”起来

  □曹丽娟
  近日,绍兴市宣布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万幢农村住房,率先探索一条闲置农房激活利用路子。此举着实令人振奋。之前,桐庐、云和等地在引进工商资本、改造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上也作了不少探索,但大多局限于一个县、一个村。现在,绍兴从市级层面来推动这项工作,在我省是首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农村住宅长年闲置的现象较为普遍。据专业机构调查,仅绍兴市就有闲置农房476万平方米,其中农户个人房屋396万平方米,村集体房屋80万平方米。如今,当地农民收入虽不低,但财产性收入所占份额很少,如何开发利用这些闲置农房,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因为只有村集体强了,农民富了,美丽乡村才能得到更充分发展。同时,尽快改变这些房屋因长久闲置而日渐破败的状况,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美好生活相呼应,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生态宜居的题中之义。由此可见,盘活资源、让闲置农房“活”起来,正当其时。
  让闲置农房“活”起来,首先,要政策驱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绍兴市在出台“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指导意见的同时,作为该市试点地区的柯桥区、上虞区也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其中上虞区规定允许已享受过国家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补贴、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人员对农房(纳入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内的)进行合法重建,这无疑是一个突破。该政策一出,必将吸引部分城市资金返回农村,用于乡村建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返哺农村。当然,好政策还需要及时准确地加以宣传,让民众广泛知晓、踊跃参与;好政策落地时,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要牢牢守住,不能放松,比如坚持“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等。
  其次,要加强服务。柯桥、上虞在2017年开展“闲置农房激活”试点时分别建立了“乡愁网”“乡路网”,为闲置农房供需对接提供服务。这样的服务既及时、也必要。由于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涉及规划、设计、建设等诸多环节,需要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全心投入。目前,农村有资质的建筑队伍稀缺,更别说设计人员。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没有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开发者仅凭感觉开发,到头来很可能弄出个“三不像”。建议以县或乡为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组建几支包含规划、设计、建设在内的专业队伍,供各村开发闲置农房时选用。专业队伍应包含多种类型,既有适合新农村建设的,又有擅长农村古宅改造的,等等。
  第三,要取长补短。近几年,一些地方已在激活闲置农房上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柯桥有33幢闲置农房已用于打造投资1亿元的嵋山·若耶溪谷民宿项目;桐庐百江镇小京村近日也将33幢老房子“嫁”给了国内外顶尖建筑师,启动建设小京坞国际建筑大师艺术集合村项目。当然,各地资源禀赋各异、条件不一,不可能也没必要把人家的做法照搬到自己身上,但同为闲置农房激活,建设理念和思想精髓是相通的,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只要各地积极作为、相关部门鼎力相助,越来越多的农村空置房就会被不断激活。
  激活闲置农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各地必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传承提升农耕文明,按照农村各自特色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等,使一个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乡村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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