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假冒政府名义挂横幅该重罚

  作者朱忠保在《新京报》撰文说,陕西榆林城区一理发店开业,悬挂的30条横幅中有两条格外扎眼,内容是榆林市政府、榆阳区政府祝该店开业大吉。因假冒政府名义挂横幅,这家理发店被工商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商店开业,亲朋好友送个花篮,相关业务单位挂个条幅表示祝贺,图个喜庆,进行一些必要的商业宣传,无可厚非。但近年来冒用党政机关名义在户外悬挂恭贺开业条幅的新闻频频见诸媒体,应该警惕。
  不言而喻,商家假冒政府名义挂横幅,目的是利用政府机关名誉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让不知情的公众误认为该商家与政府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结果是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而且,悬挂此类祝贺条幅还涉嫌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禁止行政机关单位参与商业性广告。商家在挂出“不实”条幅之际,就已违背企业“诚信经营”的立足原则。对于这种行为,应依据《广告法》予以重罚,让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并警示他人,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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