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溪市一方面坚持“有保有压、整治提升”两手抓,探索农牧互利双赢的生态循环发展方式;一方面加紧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健全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在破解畜牧业污染治理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两大软肋”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如何破解畜牧业养殖污染这一“软肋”,兰溪市的做法是依法拆除和科学治理并重,推进畜牧生态化养殖,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要求,做到有保有压有促,维护了畜牧业生产的稳定。
一是科学确定关停范围和对象。制定《兰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和限养区域划分规定(试行)》、《兰溪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兰溪市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和限养区内不符合保留条件的养殖场坚决依法关停拆除,对留存的养殖场实行科学引导和强化监管,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进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
二是科学测算容纳能力。经调查,全市蔬菜、粮食功能区、特种经济作物等种植业消纳地8.4万亩,估算全市沼液总消纳能力在142万吨左右,据测算,全市畜牧业每年产生的沼液量约100万吨,完全可以自行消纳。
三是合理制定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养猪场排泄物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沼液异地运输费用”30元/吨,按养猪场、沼液使用单位和市财政各承担1/3,建立起政府扶持、种养业主认可的沼液异地配送政策。对有机肥生产企业利用本市养猪场猪粪加工成有机肥的,每吨奖励50元;对种植户使用本市有机肥的,使用一吨奖励200元。2014年,全市共补助扶持资金300.4万元。
四是建立配送服务体系。在积极引导养殖场配套种植业实行自我消纳“小循环”、就近与种植业结对消纳“中循环”的同时,统筹谋划区域“大循环”,分别在城郊、城西和城北建立三个沼液抽排、配送、浇灌“一条龙服务”的沼液配送服务站,配备沼液运输车30辆,建成沼液贮存池6000立方米,安装沼液输送管网35000米,沼液提升泵30台,便利种养大户综合利用沼液、有机肥。
兰溪是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重点县市,死亡动物如何无害化收集处理,是制约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另一大软肋。去年,全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的总体要求,着重破解三个难题,构建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一是破解建哪里、由谁建、如何处理的难题。建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解决选址、落地、处理工艺、运行主体等问题。兰溪市开展前期调研,在市域范围内寻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土地,同时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筛选,确定由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垃圾焚烧厂全资建成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二是破解谁来收、如何收、能否收彻底的难题。处理中心建成后,建立科学有效的死亡畜禽收集、运送机制,是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难点。而只有采取堵疏结合,变养殖业主“随意乱丢”为“不舍得丢”,才是最好办法。为此,兰溪市积极争取成为全省生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县市之一,并制定《兰溪市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将生猪投保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生猪养殖场,实现了大小生猪保险全覆盖。同时借助“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倒逼未关停的养殖场按要求建冰库或购买冰柜,由理赔人员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到场勘验收集病死畜禽。
三是解决如何管的问题。收集彻底与否、数量是否真实、工艺是否符合规定、副产品的处置去向等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是否到位。为此,兰溪市在无害化处理中心安装无死角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直接接入智慧农业监管系统,实现处理过程实时监管;在死亡动物收集车上安装GPS,实现收集运输轨迹实时监管;派驻协检员到无害化处理中心,对收集的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这些举措有效避免收集处理量的弄虚作假,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政府监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