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结婚”10年,“老公”竟是假的

  一见钟情入爱河,不料“情郎”是骗子……如此个案屡见报端,可总有痴情女子受骗。湖南女子阿秋(化名)“结婚”10年,“老公”突然不辞而别,还带走了家中所有积蓄及原本打算与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年过40的阿秋这时才发现,苦心经营了10年的“婚姻”竟是无效婚姻,而“被骗钱”一事却因两人是同居关系,很难区分积蓄应当归谁所有,最终未能立案。
  村委会开出“结婚证”
  十几年前,阿秋从老家长沙来到广州打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广东从化男子阿强(化名),两人一见倾心,恋爱并同居。在相处过程中,阿秋得知阿强离过婚,和前妻育有两个孩子,但此时已被阿强俘获芳心的阿秋并没在意。
  一段时间后,阿秋认为两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向阿强表达了结婚的想法,可阿强却始终逃避这个话题,并找了各种理由搪塞。阿秋以为是上一段婚姻给他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不久后,阿秋再次向阿强提出要登记结婚,还跟着阿强回了从化老家。阿强便带着她到村委会开了一张结婚证明。单纯的阿秋以为自己已与阿强结为合法夫妻,打算从此跟着这个男人安稳地过一辈子。
  “老公”不让生小孩
  不久后,阿秋怀孕了,但阿强却并不兴奋,“他说自己已有了两个孩子。”为了让“丈夫”开心,阿秋狠心去做了流产手术。据阿秋自己描述,10年间她一共流产6次。
  除了不让阿秋生小孩,阿强还沉迷于赌博。10年间,阿秋曾多次为阿强还赌债。见到“夫家”老屋破旧,阿秋还用自己打工攒下的积蓄为阿强家盖了一幢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阿强”的名字。对此阿秋说,当时她以为两人已结婚,即使只写“丈夫”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老公”卷款“失踪”
  2012年,阿秋和阿强得知当地一所学校要更换饭堂承包商,可承包费用需要12万元,家里没有那么多钱。阿秋便劝说自己的朋友阿梅(化名)加入进来。阿梅夫妇也看中了这个商机,两家一合计便决定一起做这笔生意。于是,两对“小夫妻”便签订了饭堂承包协议,交了定金后,阿强在协议上签了名。
  就在两家人张罗着饭堂开业时,阿强突然“失踪”了,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存有两家凑的12万元承包费的银行卡。
  阿强的离去让阿秋措手不及,阿梅夫妇更是愤怒不已,他们找上门来让阿秋还钱。“丈夫”卷款离开加上朋友的逼债让阿秋一度情绪崩溃。当她打算报警时,却被告知,由于她和阿强属于无效婚姻,只是同居关系,两人共同的积蓄所有权和支配权很难界定,因而未被受理。
  2014年8月22日,走投无路的阿秋来到了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接访人员为她安排了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但结果并不理想。
  央求维权站“寻夫”
  2014年9月4日,维权站工作人员拨通阿秋电话打算进行回访时,却发现电话那头的阿秋说话十分困难,她已两天没吃饭了,打算“绝食自杀”。
  维权站立即报警,派出所负责人出警了解情况后再次表示,阿强卷款离开的事属于情感纠纷,警方无法介入。这时,有人通知阿秋,阿强人在东莞。得知这一消息后,阿秋央求维权站工作人员去东莞为她“寻夫”。可由于提供的地址不详,并没有联系上阿强。阿秋万念俱灰,甚至写好了遗书,分配好了“遗产”,打算一死了之。
  由于阿秋情绪起伏不定,工作人员只好一直陪在她身旁。“阿秋的依赖性非常强,她不停地给维权站打电话,希望能够帮她找回阿强,一周内打
  了28次。”工作人员介
  绍,“阿强的离开对阿秋
  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甚至
  比拿走钱更加严重。”
  维权站对阿秋开展了心理援助,让她明白“丈夫”已不可能再回到她身边,她需要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
  近日,情绪已趋于平稳的阿秋回到了湖南老家,她决心和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办法。
  无效婚姻难维权
  对于阿秋的经历,广州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沈涛表示,由于没有登记结婚,没有完善的法律程序,所以,他们只是同居关系,婚姻法无法保障阿秋的权利。
  沈律师说,因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伤害,阿秋可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但不是以妻子的名义。至于投资饭堂的钱,可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她和阿梅夫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阿强还钱。
(摘自《羊城晚报》 丰西西/文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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