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有机肥生产试点获专项支持

单个项目补助300万元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印发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兼顾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等其他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项目。《通知》指出,纳入试点省份,具备项目申报条件的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均可申报项目。项目种类主要包括: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尾菜、食用菌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生产有机肥项目等。鼓励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利用本省切块资金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根据《通知》,单个试点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300万元左右,由国家农发办单独安排资金扶持。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投入比例、财政资金使用范围等均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据财政部网站 金颖 /文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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