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每个省选出1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试点地区需了解现有计划生育家庭的数量、结构、居住方式、养老情况以及在居家养老照护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和实际问题。《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建立面向家庭、广泛参与、能够满足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养老照护需求的服务网络和队伍,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据人民网 刘明/文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