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和她们的农业主力军地位不相适应。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建议,尽快建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体现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在现有农业培训项目中确保女性参训比例;农业等相关部门在涉农项目、信贷发放、土地使用、农业补贴等方面鼓励并支持职业女农民发展。
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和全国妇联万名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18岁至64岁的女性中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仅占18.2%,中西部地区的比例更低,仅为10%。目前,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村妇女仅占农村妇女总数的41%。缺技术、缺项目、缺资金成为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关键因素。
(据新华网 许雪毅/文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