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今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

一批假劣药品被曝光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2013年上半年全省药品抽验情况,发布今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称,标示“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0423的“米非司酮片”等药品为不合格且假冒标示生产单位生产的假药,而标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20120303的“呋塞米注射液”、标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20701 117的“香砂养胃软胶囊”、标示“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0902的“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鈉片”等药品为不合格药品,这些不合格药品是在对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抽验中发现的。
  公告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些假劣药品的流通使用,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并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期公告涉及的不合格药品,于2013年10月31日前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报送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对抽验发现的假药,要查清来龙去脉,追根溯源,并上报相关假药案件查处情况。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