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C3版:浙江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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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按三个类别建成600个综合体

  去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意见 (试行)》指出,综合体建设,要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配套、制度健全”的要求,以基层供销社等为主体,采取提升、改造、新建等形式,盘活调整资产和经营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集商品经营、产业发展、网络建设、涉农服务和带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进一步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新体系。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成600个综合体。
  全省经营服务综合体分一类、二类、三类建设。
  一类综合体:具有集中完整的经营服务设施,参与“新网工程”3项业务以上,有较好的网络基础,经营效益好,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家以上,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或销售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成立协会或联合会、联合社1家以上,开展3项以上涉农服务,基本制度健全,门店、标识形象良好。二类综合体:经营服务设施较为集中完整,参与“新网工程”2项业务以上,经营活动正常,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2家以上,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或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成立协会或联合会、联合社1家以上,开展2项以上涉农服务,基本制度健全,门店、标识形象良好。
  三类综合体:即专业综合体,指依托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型龙头企业(市场),组建具有业务优势、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组织(实体)。此类综合体经营服务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单项性的,组织架构可与依附的主体“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也可以单独设立。具备一定网络基础和较强经营功能、具有服务带动能力、基本制度健全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服务社等,应通过进一步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努力发展成为该类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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