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教育部:各地暂停农村学校撤并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公布的报告《探索农村教育的科学发展》认为,过度撤并学校带来了辍学现象加剧、农村教育负担加重等负面效应。报告再度引发了社会对农村教育的关注。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意见。
  据权威解读: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根据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适当合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根据实际做好本地的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才能使学校的增设和撤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而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专项规划要限时完成,国家有关部门也将研究专项规划基本要求和通用格式,方便县填报、省审批、国家备案。专项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是否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也将成为下一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督查工作的重点。
(据光明网 赵婀娜/文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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