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深化兽药GSP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从9月起,余姚市在全市各兽药经营企业中推行了首营兽药产品信息报备案制度,此举在宁波属首创。
该项制度是余姚市畜牧兽医局在去年全面实施兽药GSP认证后,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强化兽药质量监管,切实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而酝酿出台的又一举措。它要求各兽药经营企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对首营兽药产品必须在一周内填写《余姚市兽药经营企业首营兽药产品信息表》,报余姚市畜牧兽医局备案审核。
余姚市畜牧兽医局则落实专人,以中国兽药信息网为平台,结合农业部令、通报等渠道,建立兽药信息查询数据库,对备案的首营兽药即时进行审核,避免兽药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入假劣产品,从而保障养殖业用药安全。
首营兽药产品信息报备案制度,有效解决了过去由于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单位经营、使用兽药产品信息不全,难以实现兽药产品质量追溯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兽药经营企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翁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