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近期开展的“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中,有11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的348家企业。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试验和封合强度等。其中,产品标识、最小厚度和印刷质量不合格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蒸发残渣(醋酸、乙醇)和脱色试验(浸泡液)。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表示,脱色和含有杂质的塑料袋会污染食物,尤其是碰到过热过油的食物。掉的颜色主要来自染料和溶剂,其中含有铅、铬等重金属,甲苯等化学物质以及印刷油墨,这些都是致癌物。董金狮建议,选购食品用塑料袋要一看“食品专用”和“QS”及材质名称、安全环保声明、执行标准代号、塑料袋规格型号厚度、承重以及生产企业信息等,彩色塑料袋不宜装食物,对着光线看里面有杂质黑点的不用;二闻有没有异味;三用手抖动塑料袋,发出哗啦哗啦清脆响声的是合格塑料袋。
(摘自《生命时报》 瞿晟/文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