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畜牧兽医

8月1日起,经营乳制品须获工商许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规定,今年7月底前,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根据该局规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将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工商总局还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基层工商所开展乳制品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乳制品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激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引导和监督乳制品经营者提高自律水平。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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