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郑州市民曹氏夫妇被一辆车拉到了位于樱桃沟附近的三李村,被扔进泥沟。赶回家时,窝棚已被强拆。事后,有关部门表示此事为临时工所为。
在近来许多事件中,总能发现“临时工”的身影:掴打卖菜老翁的城管是临时工,抄袭宣传稿的文员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船员是临时工,闹市撞人撒野的司机是临时工,违规买保障房的公务员是临时工……
上述事故问责,往往都是临时工卷铺盖走人,正式工平安无事。但只要稍加推敲,便会疑窦丛生:没有相关部门的授权,不是穿着有关部门的制服,临时工能为所欲为么?不守规矩、没有资质的临时工出了问题,雇主是不是也应承担失察乃至纵容的责任呢?
壁虎遇袭时,常常自断其尾,然后趁机逃跑,从而保全性命。那些被编入另册的临时工,怎么看怎么像壁虎尾巴,在遇到问责危险时,被拿来转移视线、化解风险、逃脱罪责。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在问责制日益成为举国共识的今天,责任事故中的“临时工”、“壁虎思维”下的替罪羊,无疑值得人们警惕反思。
(摘自《人民日报》 范正伟/文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