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我国隐性能源浪费严重

  近年来,我国政府厉行节能减排战略,“跑冒滴漏”式能源浪费得到有效遏制,但生产生活领域内的隐性能源浪费现象却呈加剧态势,表现为:
  城市建设铺摊过大、规划不合理导致能耗上升。年财政收入只有3000多万元的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不惜斥资60多亿元建造“新城”,历时10年如今留下一堆“烂尾楼”。
  能源开采“挑肥拣瘦”现象并不鲜见。山西莒山煤矿经过几十年开采,曾上报“资源耗尽”,但重新调查发现,剩余资源多达450万吨。在我国煤炭富集区,类似的“半截矿”现象相当突出。
  我国低附加值产品大量出口,贸易“顺差”中也隐藏着能源消耗的“逆差”。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胡兆光说,2005年我国出口商品“捎带”出去的能源相当于3亿吨石油。
  能源专家分析,我国隐性能源浪费严重,一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在“地大物博”心态下形成的大手大脚习惯,更重要的原因是,各地违背国情的发展“冲动”、片面追求GDP增长和缺乏有效监控手段。专家认为,应高度关注隐性能源浪费,包括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筑、交通、城建、出口、消费等领域的能源消耗标准。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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