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发达的美国还是处于发展中的非洲国家,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是困扰各国政府的一大难题。目前,各国政府采取的方式不尽相同,或租或卖,但均在设法让低收入者在可承受价格的范围内,有房可住。
发达国家多以租为主
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发达国家在保障房建设上可谓经验丰富。这些国家基本都选择了提供廉租房的方式,照顾低收入者的住房要求。
在日本,当地政府采取了一种“保低放高”的政策。政府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或优惠住房贷款,保证中低收入者从“能租得起房”向“能买得起房”过渡,而高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则由市场解决。据统计,日本目前有超过220万套的廉租房,占全部住宅的4.7%,其中东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集中了日本50%以上廉租房。
在法国,廉租房的相关法律的建立可追溯到1894年,最初主要供城市工人阶层使用的住房在当时被叫做便宜房。2000年通过的法律还给法国每个城市制定了占城市总住宅20%的廉租房建设目标。截至2008年,法国共有近450万套廉租房,占法国住房总数的17%。
不过,不同的国家对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者的条件规定也不同。日本的廉租房首先是满足单亲母亲、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其次才提供给一些刚工作居住不稳定者或者带着一两个小孩的年轻夫妻。而在法国,70%的法国居民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即个人月收入低于1706欧元。法律还规定,已经享受廉租房的住户拥有“维持权”,就是说即使这些家庭收入增加也不必搬出;只是当家庭总收入超出规定标准40%以上时,管理机构可以对房租进行微幅上调。这一条款的目的是保持廉租房住宅区内的社会阶层多样化。
发达国家已基本解决了社会的住房需求,因此他们多以廉租房为主,以满足新移民和外来打工者的住房需要。此外,西方国家旧房较多,改造成本也不高,政府也愿意将其买入后加以改造,作为廉租房使用。
发展中国家多以卖为主
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廉租房,发展中国家多以低价卖房的形式来保障低收入者需求,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经济适用房。
巴西政府2009年推出了“我的家园,我的生活”全国住房计划,目标是在未来3年里投资340亿雷亚尔,为中低收入家庭建设100万套保障性住房。
不同于巴西由国家主力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埃及政府则更多提倡私营资本融入社会的理念。埃及政府出台了一个名叫“青年公寓”的计划。“青年公寓”的资金50%由企业家捐助,另50%由私人发展商投资,租售价格基本上也是象征性的,以收回成本为原则。埃及前前后后建了数十万套“青年公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住房紧张状况。根据计划,2009至2010年,埃及拟建成大约20万套面向低收入者的住房,鼓励房产商大力开发低价房,并对他们提供免税等政策支持。
同样坚持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经适房的还有俄罗斯和南非等国。俄罗斯宪法规定,每一位俄罗斯公民都有权获得至少12平方米的住房。然而,莫斯科市政府每年只能提供100多套免费的经济适用房给无房的低收入市民,其住户只需承担维修费和物业费,就可以将这套房子转为个人财产。
发展中国家,比如巴西、俄罗斯和中国近几年的住房自有化率相对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直处在起飞上升阶段,住房的价值也随之上升,因而,就给普通人提供的住房保障而言,开发经济适用房对卖方与买方都是好事。因而,开发经济适用房的比例要高于廉租房。
保障房问题也不少
建设保障房的
目的是缓解低收入
民众的住房需求,
但其中滋生出来的
诸多问题也不容忽
视。在发展中国家,
保障房价格虽低
廉,但常出现供不
应求的局面,难以
让所有的申请者都能得偿所愿。而有的即便申请到房子,得到优惠的贷款条件,他们也依然备感吃力。
埃及每年新建住宅保持在30万套左右,由于开罗的失业率较高,低收入的居民占多数,消费和购房能力较差,因此政府通过低息贷款的方式资助家庭购置住房,但对买房者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廉租房的申请者也面临申请难的困扰。在埃及,想住廉租房的人要排队,住上廉租房的人即便收入超标也迟迟不肯搬走。一些个体经营者甚至故意做低自己的收入情况,以骗取廉租房居住。由此出现了“廉租房”的停车场里经常停着高级轿车,偶尔还能看见养着高级宠物的人出出进进。
(摘自《环球时报》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