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见死不救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林炎与武明是朋友,一天晚上,两人喝完酒后,林炎开着摩托车载着武明外出,结果在路上发生了车祸,林炎在车祸中死亡。
  经查实:林炎是醉酒驾车,且没有驾驶证,负全部责任,武明无责任。
  但林炎的家属却要求武明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他们的理由是:武明在发生车祸后管自己回家了。武明称自己受伤后昏迷了,醒来后发现林炎趴在路上,他喊了几声后,见林炎没有反应,以为林炎一会儿就能自己回去,也就不管了。
  法院经审理,判武明赔偿林炎的家属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8000元。
  点评:林炎在无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具有重大过错,应对自己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而武明乘林炎驾驶的摩托车外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却自行离去,既未对林炎采取任何救治措施,也未报警或呼救,未能尽到普通人在此情形下应有的最低限度的注意义务,客观上延误了林炎的救治时机。所以,武明对林炎的死亡也有一定过错,应负次要责任。 (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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