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新农合可适当报销甲流救治费用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完善新农合报销补偿政策,确保感染甲流的参合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通知明确,参合的门诊、住院甲流患者均可获得新农合的适当补偿。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的相关报销补偿政策要求,甲流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可通过家庭账户或门诊统筹形式给予报销补偿。对于住院治疗的患者,经办机构要根据甲流疫情的实际情况和救治工作的需要,在入出院标准、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另外,对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可以适当放宽使用和支付范围。
  (据中广网 郝晓静/文2009年12月16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