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2009到2015年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征求意见稿)称,根据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将多余产权房入股参与建设集中的、规模型产权式乡村旅游住宿设施,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活动。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最大的问题是旅游产品雷同、类型单一、特色不突出、品位不高。在所有的乡村旅游中,基本都停留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层面上。为此,《征求意见稿》称,将建立乡村游“国标”,并启动准入等系列评定标准。按国家旅游局的设想,乡村游将重点发展特色农业生态、乡村生态、山区生态、林业生态、湖区生态、海滨生态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同时,在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上,将探索推行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担保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兴办。(摘自《经济日报》、《重庆商报》 钟雯等/文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