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央行等要求加大林业信贷投入

  央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入。
  意见要求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要求在已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各项林业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林业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贷款业务,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要促进林区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参与的贷款市场体系。
  意见还要求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如鼓励林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融资工具,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投资基金等投资林业项目,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据新华网 王宇 姚均芳/文 2009年5月27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