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河南林州陵阳镇要开辟一条道路,需要占用一部分农田,大多数村民不愿接受,随之引起镇政府连夜强制铲田事件。
表面上看,铲田是为了修路,是牺牲部分村民的利益,换取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但对无权无势的民众违法行政,以极端野蛮的方式“重民生”,却是极不可取的。这种由于公共权力“黑化”与“流氓化”,所形成的对社会秩序的病态的控制力量,对社会是可怕的祸害。
政府官员之所以敢违背法治正义,根本原因在于公权部门过度维护自身利益(如政绩),漠视公民的权利要求与利益诉求,而公民个人又难以找到利益表达和维护机制,于是,当民众对政府的信赖与信心彻底丧失,官民的紧张关系就会日益加剧,如果一切都以流氓或暴力方式相互敌视时,这个社会离崩溃也就为时不远了。
毫无疑义,社会的和谐发展有赖于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有赖于公民权利对公权力的有效制衡。而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关键是使权力恢复“源于权利,对权利负责”的公共本质。
(据人民网 叶扩/文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