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农民李东辉虽当选村委会主任,却因曾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被举报“贿选”,无法任职。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杀害,制造了辽西地区近十年来最恶性的血案。
候选人杀害举报者一家五口
李东辉今年41岁,一直住在北镇市广宁乡赵营子村。2007年4月20日,该村选举村委会主任,实际参选人数为560人,李东辉获307票,另一位候选人获215票,作废38票。
按规定,李东辉当选。就在他准备上任时,同村表姐夫叶春祥多次向乡党委举报,称“李东辉在选举前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给自己”,构成贿选。这使李东辉没能任职,他便产生了伺机杀死叶春祥的念头。
去年8月25日晚上,李东辉见叶春祥在本村老秦家商店内与他人玩扑克,遂回家取来一把尖刀和一把三棱刮刀,乘叶春祥不备持刀猛刺其头颈部。李东辉将叶春祥杀死后,又在叶春祥家、小商店等处,先后将叶的妻子、母亲、女儿、儿子杀死。连夺五条人命后,李东辉连夜逃往相邻的义县。8月26日,他投案自首。今年1月15日,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并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18万余元。
“这是一起政治案件”
宣判后,李东辉没有上诉。2月24日,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李东辉。
李东辉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这不是普通刑事案件,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我其实也是受害者。”他向记者诉说了这起灭门惨剧的经过:
“当时选举都是按程序走的,乡里也来了人,全体村民都看着,竞争也比较激烈。最终我以高票当选,乡长当场宣布的。我回家等着乡里找,但始终没信儿。后来才知道叶春祥一直在告我,说我贿选,送了他两瓶酒和一个菠萝。我根本没贿选,那也不应该算贿选,就是亲戚之间的正常走动。”
“长时间不让我上任,我就找到市里、乡里,村民们也主动替我找。乡党委主要领导对我说,可以发扬民主,也可以扼杀民主。啥叫可以发扬民主,还可以扼杀民主?后来我才明白,就是不用你,选上也没用。乡党委的这位领导还说,你自己摆平举报的事,摆平了你就干,摆不平就别干。”
“后来,我多次找到叶春祥,就差点给他跪下了。叶春祥始终没有答应放弃举报。其实他是被人利用了,原来村委会的一伙人不希望我上,就鼓动他挑头告我。”“一年多来,我越想越憋气。我有选举权,也有被选举权,凭啥把我们老百姓的这个权利给剥夺了?这么做,我认为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我只能用这个方法捍卫尊严和荣誉。”
选举条件仍有欠缺
早在几年前,辽宁省就发生一起类似的报复杀人事件。2004年,沈阳下辖辽中县刘二堡镇西高村村委会换届,村民苑志春落选后,认为是同自己有过节的高国忱捣鬼。当年5月20日,高国忱在家中被苑志春所雇的4人打死,老伴被打伤。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农村民主建设虽有了较快发展,但一些地方在村委会选举前后频频发生不同程度的暴力事件,造成了负面影响。辽宁锦州“落选”村委会主任这次杀死举报人一家,则是这种选举暴力升级的表现。
以这起灭门惨案为代表的农村直选暴力事件,固然有过激犯罪的成分,但惨剧背后,暴露了一些地方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血案的发生。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选举前后出现突发性矛盾甚至安全隐患,上级部门应变不足,甚至“和稀泥”,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使矛盾激化。李东辉及其父亲李玉恩向记者介绍,选上后迟迟不能任职,李东辉本人曾多次向北镇市信访局、民政局和广宁乡党委、广宁乡政府反映,但几个部门之间不断“踢皮球”,尤其是乡党委主要领导让“自己去摆平”的态度,既令人伤心,也叫人无奈。广宁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任董永复说,当时乡里开了领导办公会研究,并派出一个工作组进村,最后认为既然有群众举报,李东辉这个村主任就不能上任。
记者注意到,从2007年4月选举结果出来,到2008年8月李东辉制造灭门惨案,长达16个月时间里,对于李东辉是否构成贿选,广宁乡党委、政府一直没有正式说法。
另一方面,贿选界定存在法律真空,实践中不容易把握,处置不当容易滋生事端。李东辉在选举前给表姐夫
叶春祥送去了两瓶酒和一个菠萝,
对此能否认定为贿选,存在较大争
议。赵营子村村民秦百平、幺桂银、
刘宝全等认为,这是亲戚之间正常
的走动,算不上贿选。辽宁社会科
学院研究员冯昀指出,近年来各地
村委会选举反映贿选的情况比较多,但因夹杂着风土人情和乡俗乡规,确实不好认定。而与此相对应,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应尽快针对贿选、干扰或破坏选举等行为,出台或完善法律法规,使其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
基层民主遇到的危险信号
辽宁北镇灭门惨剧,虽是一个较为极端的个案,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部分地区村干部选举期间,暴力事件抬头和升温的新问题。这是基层民主遇到的危险信号。
多位关注研究农村选举的人士认为,因选举引发的暴力事件,不乏派系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主要根源在于一些人当选村干部后,利益比较大,权力得不到约束。
“选举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基层民主的真正内涵表现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上。”一位专家认为,从制度上分散和制约村委会权力,让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真正行使决定权,才能减少“选举暴力”的发生。(摘自《瞭望》2009年第13期 范春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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