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3版:经验交流

舟山 创新新农村建设机制

  2008年,舟山市通过创新机制,有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创新农村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广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以100—150户为一单元网格,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点对点、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从而达到强化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目的。
  创新就业帮扶机制,培育就业带头人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近两年共培育就业带头人284名,共带出6000余名渔农民实现就业。
  创新考核机制,完善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如渔农村低收入家庭省定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该市将标准提高到3000元以下,使新农村建设目标更高,群众得益更大。同时,还创新捕捞渔民养老保障机制,让老年渔民老有所养;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制度,推进“一社区一村一经济合作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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