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不断推出的户籍改革新举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认为,一些地方开始推进户籍改革,逐步取消至少是形式上的城乡身份区别,可以说是启动了户籍改革的第一步。同时,张千帆也表示,目前的地方户籍改革,大都局限于取消形式上的户籍歧视,即户籍登记上体现的城乡不同身份,而实质上的户籍歧视是指根据户籍身份产生的各种差别待遇,如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基础教育等,“实质歧视的取消显然还有待时日。”
有关专家同时指出,户籍改革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应当允许各地有不同的模式和不同的探索,也应当有快有慢,不应该有统一的时间表。
(摘自《人民日报》 石国胜 王鹏飞/文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