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的陈先生还没有将新领的信用卡激活,就收到银行通知,他已透支了2万元——这是发生在今年1月初的事。原来,曾做过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推广员的邓某某在为陈先生代办银行信用卡的过程中记下了陈先生的资料。在银行将信用卡寄出而陈先生尚未收到,无法激活的空当,邓某某通过银行热线电话,冒充陈先生办理了信用卡紧急挂失补办手续。又利用银行规定,很快收到了挂失补办的信用卡,随即将2万元的透支额度全部刷卡购物,再低价销售变现。
如今,信用卡诈骗案时有发生,警方通报,有一种火柴盒大小的黑“夹子”,可以握在掌心或放入衣兜,只要将信用卡在上面放一下,信用卡上的资料就会复制到黑“夹子”上。
亚洲最大信用卡生产企业的卢先生说,信用卡最原始的性质就是信用凭证,凭此卡先消费后付钱,信用卡内一般不存钱。而中国人使用信用卡有个很大的误区:就是将信用卡当存折,等于天天揣着几万元现金,所以中国的信用卡资料盗用案特别多。
他建议:信用卡里别存钱,尽量用信用卡消费,先消费后补钱。这样即使被盗,损失也不大。此外,身份证与信用卡一定要分开放。密码是最不安全的,能不用就不用,减少失密机会。刷卡购物时尽量让卡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同时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确认收回的是你本人的银行卡。
(摘自《羊城晚报》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