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普遍实行了村级“零招待”制度,有效遏制了村干部吃喝现象的发生,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
然而,笔者近日在基层调研时发现,“零招待”在某些村出现了变形走样。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村里私设“小金库”,专门用于招待费等各项不合理开支;有的搞“灵活变通”,将招待费以“培训费”、“办公费”等形式进行变相报销;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直接以招待费形式入账。群众对此颇有怨言。
好制度如何发挥作用?笔者建议,要加强对村民理财小组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督本领;配齐配强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村账乡管制度、定期报账制;完善配套措施,可根据村里人口多少,合理确定村级一定的招待费用,并实行包干制,超额部分由村干部自己负担。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 朱德耀/文 2008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