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林业

上虞

创新机制 突破瓶颈

  上虞市海岸线长,自然灾害多发,特别是台风潮汐威胁更为突出。近年来,该市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沿海防护林建设,全市每年投入海防林建设的资金在亿元以上。至今,已累计建成海防林750公里,面积2万余亩,基本形成了网络完整、结构稳定、功能良好的海防林体系,为该市社会经济发展筑起了一道绿色生态屏障。
  在沿海防护林建设中,针对投入资金大、用地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上虞市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创新投入机制、用地机制、林权机制为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合作造林。由政府落实土地,付给企业少量建设资金,由企业完成防护林建设任务。允许企业密植造林,并在防护林成林前适当采伐,待防护林建成后林权归政府所有。这种造林模式,很好解决了骨干防护林建设投入资金大、建设档次高的难题。
  ——租地造林。即在一定年限内向当地集体和个人租用土地,用于防护林建设,每年支付租金。租地建设防护林,解决了防护林建设用地落实难的问题,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美化了人居环境,受到农民好评。采用租地模式,该市顺利完成了杭甬高速、上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解放塘景观防护林的建设任务,其间,共向行政村、农户租用土地4000亩,市财政为此每年支付的土地租金在400万元以上。
  ——认建认养。从2006年起,上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海防林认建认养工作,由政府出土地、企业投资建设,允许企业冠名,并获取部分林权。认建认养企业在获得荣誉的同时,社会知名度大大提高,其参与建设海防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为规范海防林认建认养工作,上虞市还专门出台了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实施细则,明确了认建认养单位的权利,为推动全市海防林认建认养起到了积极作用。到目前,全市参与海防林认建认养的单位达57家,认建认养面积达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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