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的意
见》。自7月1日起,农发行
将执行银监会小企业贷款
划分标准,对农业小企业贷
款划分以小企业单户贷款
余额不超过500万元确定。
对同一个企业,不能既发放
农业小企业贷款,又发放其
他类型贷款。
农发行要求各级行把
好农业小企业贷款准入关,
按照“扶优限劣、优中选优”
原则,积极支持市场前景
好、成长性好、信用状况好、
社会效益好以及获得国家
财政贴息和纳入各级财政
专项基金扶持的各类农业
小企业。不得支持农发行信
贷政策限制和国家明令禁
止的“十五小”重污染企业
以及限期淘汰与关闭的、破
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
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五
小”企业。为控制信贷风险,农发行要求各级行停止发放农业小企业信用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全部采用抵(质)押或保证方式办理。
(摘自《农民日报》 刘鸿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