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创业创新

星级农家乐评定规则

  农家乐经营户(点)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一、二星级由所在县农办会同县旅游局负责评定,三星级由所在市农办会同市旅游局负责评定,四、五星级由省农办会同省旅游局负责评定。
  农家乐经营者申报星级经营户(点)的,要填写《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排污申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复印件;农家乐经营户消防责任书复印件;农家乐经营点消防许可证复印件。试营业一年后方可申请星级评定。低星级申报高星级需满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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