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战“役”特刊·观点

非常时期更需法纪亮剑

  □林上军
  2月9日下午,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开庭审理我省首例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近期,媒体也陆续发布了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不以身作则强化防疫或管控疫情工作不力,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免职的消息。笔者认为,要彻底打赢这场阻击战,必须严格依法治疫、严肃依规管控、严厉依纪惩处。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绝大多数干部群众冲锋在疫情防控一线,加班加点,放弃休息,夜以继日,一刻不松。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掌控人流情况,切断病源输入,杜绝疫情蔓延,抓好企业复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仍有极少数人无视疫情严峻性,言行举止显示出对自身及他人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的极不负责。有的在公众场所不配合检查,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有的闲得无聊,偷偷在车棚里聚众赌博;有的哄抬物价,制假买假,趁火打劫;有的造谣传谣,惟恐天下不乱;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种种表现,不一而足。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在这场与病毒争夺生命的决战中,每一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更不能阻碍战事。对于极少数人的不端不良举动、违法乱纪行为,某些公务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各地相关部门已纷纷行动,依规依法采取措施。
  近日,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不少地方的纪检部门也发出了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有关纪律的通知提出,对那些不听劝导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干扰影响或者故意阻扰疫情防控管理等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公安部门则发出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通告。
  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大疫面前,更需法纪亮剑。社会复杂,十指参差,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冲到防疫第一线,但对于阻扰战役胜利的人员,应该果断采取措施,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涉嫌违纪违法的,必须从严查办、从重惩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