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在《新京报》撰文说,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最大亮点,并不是取消了关于获得建设用地只能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因为在实践中这项规定早已被突破,甚至连北京城市建成区内也有集体建设用地。从国家发展的长远目标看,这次修法明确了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法律定位,这才是很有意义的立法行动,也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保护农地对中国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我们有号称“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并不尽如人意。有时候,相关部门出台的小政策会与农地保护的大政策发生矛盾;有的地方在违反农地保护政策后仅通过罚款处理。我国并不缺少建设用地,真正问题是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太低。在现行土地管理机制下,无论增加多少建设用地指标供应,都平衡不了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需求的饥渴症。这种情形还使得拥有承包地的农户对土地用途预期不稳定,造成农业用地流转的困难,妨碍农业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
此次修法强化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农地的80%被固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有利于提高我国现有建设用地的产出效率,稳定农民的土地用途和土地流转价格预期,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国家正在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新法出台将加速此项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