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食品药品安全

温州查获贩卖药残农产品案

涉案人被刑拘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鹿城区公安分局查获温州市首起食品安全行政拘留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鹿城区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是温州市首例因贩卖药残农产品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2018年,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鹿城区德政农贸市场周某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检,检出含有氧乐果、腐霉利成分,其中腐霉利超出限量值13倍,高毒农药氧乐果超出限量值120倍。该局已于去年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近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周某经营的韭菜进行抽检,检出多菌灵农药残留超出限量值0.13倍。鉴于周某经营的农产品再次被检出不合格,是第二次相同性质的违法经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已达到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为此,鹿城区公安分局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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