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邻居干农活,结果帮忙过程中猝死,邻居要不要赔偿?近日,东阳市法院巍山法庭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事情发生在不久前。东阳市虎鹿镇的李大爷在村里散步,看见邻居徐某夫妻正在田里忙着割菜,闲来无事的他就主动提出要帮忙,徐某夫妻并未拒绝。
当天,气温较高,而割菜又需要长时间弯腰劳动。干活期间,李大爷对徐某夫妻说,自己的胸口有点闷。徐某夫妻见李大爷虽然这么说,可手中的活却没停下,也就没在意。上午10点多,徐某夫妻将收割好的菜先拿回家里,留李大爷在田里继续干活。等徐某夫妻回到田里时却发现,李大爷倒在了田埂上。徐某夫妻顿时慌了神,赶紧联系李大爷的家属。李大爷家属随即报了案。后经确认,李大爷已死亡。
帮忙干农活却搭上了性命,李大爷的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徐某夫妻赔偿50万元。而徐某夫妻却觉得很委屈,认为是李大爷自己主动要求帮忙的,死亡是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和他们无关,不愿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终,在东阳市法院巍山法庭联络法官的调解下,徐某夫妻赔偿李大爷家属12万余元,并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当场进行司法确认。
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本案中,李大爷虽然是主动帮徐某夫妻干活,但徐某夫妻既然接受了帮忙,那么作为受益人,他们就应当对李大爷尽到注意义务。帮忙过程中,李大爷已经表示胸闷,徐某夫妻理应让李大爷休息,但他们却都没在意。李大爷今年71岁,长时间在闷热天气下弯腰劳作,超过其承受能力,从而导致死亡。此外,在李大爷倒下后,徐某夫妻也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导致李大爷错过抢救时间。“李大爷虽然是意外死亡,但徐某夫妻作为事件受益人,需要对李大爷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联络法官说。
王亚 吕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