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村委会选举需要庄严神圣的仪式感

  作者熊志在《中国青年报》撰文说,11月30日,湖北襄阳南漳县李庙镇刘坪村村委会召开选举大会,几名女子在选举现场热舞,引得众人围观,视频曝光后引起很大争议。事后,李庙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是企业出钱请来婚庆公司表演节目,一来给自己做宣传,二来活跃一下气氛。
  村委会选举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是一件庄严神圣的事情。用热舞为选举助兴,与选举投票的仪式感违和,消解了选举的严肃性。况且,移风易俗历来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很多地区在规范婚丧嫁娶行为时,对助兴表演中的低俗陋习发出了禁令。在如此严肃的选举投票场合,组织者更加不应该忘记精神文明层面的引导责任。
  当然,比起村委会选举现场跳热舞,更值得警惕的是把选举当作走过场,无视村民真实意愿和诉求的情形。村委会选举所象征的基层自治,其目标是要让村民能庄严地兑现手中的投票选举权,实现自己基层自治的主人翁角色。要让村民投好庄严的一票,严肃而神圣的仪式感必不可少。当然,在关注选举组织形式得当与否之外,同样需要关注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有没有暗箱操作,有没有将村民放在眼里。
  庄严投票、严肃选举的常识要反复重申,而这种庄严神圣不只指向组织形式,更指向选举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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